【项目申报】转发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等6个 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见附件1;申报指南、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2),具体专项为“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前沿生物技术”“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已于8月29日通过邮件发至各位老师邮箱,现根据指南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意向报送
部分指南方向(如“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重点专项指南方向1.1、1.5、2.1,“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指南方向1.1、1.6、2.2、3.4、3.5)同时设立常规项目和青年科学家项目各 1 项,同一法人单位不得同时牵头申报常规项目和青年科学家项目。如有老师意向牵头申报此类项目,请于9月19日前将申报意向表(附件3)发送至科研院。科研院将视申报情况组织校内遴选,逾期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
为了校内统计的方便,请各附属医院科技处在10月18日12:00前向学校提交依托附属医院牵头申报的项目清单。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的项目参与单位可为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单位。“生物安全关键研究技术”重点专项的项目参与单位只能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依托学校申报(含参与)的项目,若合作协议涉及境外单位需要通过合同系统办理,请预留1-2周时间。
2.请参照各专项形式审查要求,自查项目申报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活动、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等,并根据形式审查要求准备相应承诺或说明。我校牵头的项目可以向科研院联系人索取模板。
附件:
1.专业机构申报通知
2.申报指南、形式审查要求
3.申报意向表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