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转发关于申报“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公开竞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新型组织方式项目申报指南》(三个通知的全文、申报指南,形式审查等详见附件1压缩包)。青年人才培育项目需要进行校内遴选,申报通知另行发布。其他指南方向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开通时间:
定向委托、定向择优和新型组织方式类:9月26日 8:00 - 10月23日16:00;
公开竞争类:10月14日8:00-11月12日 16:00
(2)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
(3)申报账号:需要以中山大学牵头申报的申报人请填写附件2发送科研院联系人,以便及时开通账号和授权项目申报;请附属医院科技处及时把附属医院牵头的申报意向(尤其是定向择优类)报送科研院。
(4)推荐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填写,我校牵头项目一般为教育部;
(5)限项查重: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查重(查重方法见附件3)。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6)申报资格:请注意红色划线部分为今年新增。
常规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在研四大慢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不超过1个。
原则上每个项目中至少1名项目(课题)负责人由青年科研人员担任,并且青年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究的比例不低于50%。部分指南方向下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的项目和课题负责人、青年科研人员的年龄要求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类项目的青年科研人员年龄限制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临床研究类和政策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的年龄限制为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除特殊说明外,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类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4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临床研究类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6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5家;政策与管理研究类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6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原则上每个项目至少应由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中部地区单位承担1个课题。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指南有特殊规定的按指南要求。
其余形式审查(限项)要求请参见附件1,请需要申报的老师务必仔细阅读。
(7)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往年专项申报经验,请提前准备如下附件:
①联合申报协议:需在“共性附件”中上传,模板见附件4,建议一对一与其他单位签署,协议请先发科研院审核(邮箱hjiehong@mail.sysu.edu.cn);合作单位涉及企业的,请在办理协议盖章手续时附上《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关联关系审核表》(校内文件不上传系统,模板见附件6)。合同单位涉及港澳等境外单位的,合作协议需要上合同系统审核,请预留2周左右时间。
②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请使用系统中的最新模板,与联合申报协议同时办理盖章手续;所有项目参与单位需要提供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还需要提供个人签字的承诺书。
③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需在“其他附件”中上传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④外籍港澳台专家:凡是在系统中提供护照号的专家需在“其他附件”中上传全职或者兼职聘用合同;
⑤数据递交、人类和动物伦理、生物安全和人类遗传资源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可以参考附件7,参与的项目按照牵头单位要求并及时联系科研院。
(8)合作单位的选择:①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且在申报系统中注册。②港澳单位需要列入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1)。③企业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企业作为项目或课题牵头单位申报的,还须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④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9)形式审查:请按照附件1形审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10)预算编制:请参考附件6。对于我校是课题承担单位,需要办理“课题承担单位委托函”盖章,盖章前请发课题预算表和课题预算说明(含合作单位)发到科研经费科(cwckyk@mail.sysu.edu.cn,020-84111020)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带负责人签字的“课题承担单位委托函”(1份)先到南校园中山楼301科研院纵向处,再到中山楼232室财务处科研经费科出具盖章联系单,最后到中山楼110盖中山大学公章。
二、学校申报总体安排
涉及自筹经费的项目(课题):学校原则上不予配套,若有项目或者课题下面的合作单位提供配套经费,请尽快问询科研院联系人黄洁虹(020-84111651),并办理相关的审查备案手续。
系统提交:请各单位督促申报人于2024年10月19日(周六,定向类)和2024年11月8日(周五,公开竞争类)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便科研院审核,审核后可退回修改。
纸质材料的报送:申报人在项目状态变为“提交专业机构”后双面打印申报书及预算申报书(胶装、如果太薄,订书机在左侧钉双钉即可)一式2份,提交至南校区中山楼301房。
联系方式:黄洁虹(020-84111651),徐梁、罗梦娜
联系邮箱:hjiehong@mail.sysu.edu.cn
附件:
1.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形式审查要求等.
2.申报意向征集表
3.项目申报查重方法
4.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5.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关联关系审核表
6.预算编制说明
7.数据递交、人类和动物伦理、生物安全和人类遗传资源承诺书和相关说明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