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人:胡红霞

为做好我院2023年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 届本科毕业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7.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报名申请材料(以下材料请按照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1.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的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有学校盖章的个人信息页面);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含绩点、排名);

       5.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证明,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本项可选交)。

       特别提示:所提供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参加过我院夏令营的同学不需重复提交以上材料。

 

三、报名方法与流程

1.报名方法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及我院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http://yz.chsi.cn/)。

2.面试

1)面试名单(不含夏令营营员面试名单)--见附件1。参加我院2022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获得“通过”的考生,不用参加推免面试,但要视报考导师、专业的名额来确定是否录取,如有必要将安排再次面试或调剂。

2)我院将视具体报名录取情况安排分批次复试,具体复试时间请留意我院通知。

四、复试办法

       复试以面试为主,相关学科根据需要必要时可进行笔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进行审核。

       各位考生请提前准备10分钟PPT,介绍本人情况、研究计划等,并请准备2分钟简要英文自我介绍;复试采取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五、录取

  1. 复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没有录取可以进行调剂,参加其他专业复试;
  2. 直博生和推免硕士生分别排名;
  3. 已获得我院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签署《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附件3)。
  4. 参加我院2022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取得优秀营员资格的申请者以及参加我院预推免获得拟录取的申请者,请在20229月28日12点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14点前确认复试,招生单位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16点前考生确认待录取,只有考生确认了待录取通知才算完成推免录取全部程序,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5. 所有考生必须在系统上完成报名、复试、录取全部操作程序才算完成推免录取,流程如下:考生报名→招生单位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复试→招生单位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招生单位公布拟录取名单。只有考生确认了待录取通知才算完成推免录取全部程序,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6. 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 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 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 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 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体检

  1. 拟录取的同学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者中山大学门诊部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详见附件4、5);
  2.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待录取考生最迟须于202211月8日前将体检表邮寄至我院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邮箱:phsgraduate@mail.sysu.edu.cn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医学园1-西215

       我院官网:https://phs.sysu.edu.cn/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深圳)

            20229月26日